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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城娱8722“品学兼优”等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时间:2012-11-20 作者:澳门太阳集团2007773官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计算机党〔2012〕10号

为了做好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学工办、教学办负责人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蔡建文

副组长:李 强 韩家新

成 员:马小刚 王武习 各年级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评选条件;

2.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5,二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三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2.8;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7.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

8.对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

9.遵守校规校纪,上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10.上一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休退学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11.积极缴纳学费,无欠费情况;

1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文化活动(每学年平均参与五次以上);

13.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上学年宿舍内务优良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14.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上学年宿舍内务累计两次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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